靖宇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推进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补贴政策宣传,更加公开、透明实施补贴政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农业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公开制度。
一、提高认识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为契机,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透明实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信息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影响面广、社会效应明显,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规定的,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应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实施方案(或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包括:补贴对象、实施范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操作程序、结算方式等。
(三)补贴产品经销商信息。包括: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四)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发布农机化补贴信息网址等。
(五)及时公布补贴受益对象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购置机型及生产厂家、机具台数、享受补贴额等。
(六)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
三、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的网站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权威平台,凡是已开通网站的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都应在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补贴信息,不断完善增强网站的信息搜索、信息查询、网上咨询、网上办理、网上互动等功能,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二)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春耕、三秋等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可采取举办补贴机具作业现场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与当地有影响力的报刊合作策划专版(专刊)等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专栏等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三)结合实际,积极发挥便利渠道。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地区,要通过当地农村广播、乡镇公告栏、流动宣传车、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农机工作人员下乡入户宣讲等方式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当地进行公开。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各乡镇农机站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有条不紊开展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局及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并以吉林省农业信息网购机补贴专栏为平台发布全省重要的政策和信息。各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本部门工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凡是当地设有政务服务大厅的,原则上都应在政务大厅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审批等环节的工作,并在政务大厅内公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流程及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各乡(镇)农机站主管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农业机械化其他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协调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各地要明确承办机构和责任人,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要把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做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业人员管理,。要抓紧制定完善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不断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各乡(镇)农机站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乡(镇)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考评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督促和指导各地及时、认真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